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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班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-10-09

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班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

各二级海角社区 :

根据《浙江科技海角社区 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学分认定实施细则》(浙科院教[2009]14号),将进行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工作,现将2019届毕业班的第二课堂实践学分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毕业班学生的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要求:按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执行。

二、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依据:《浙江科技海角社区 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学分认定

实施细则》(浙科院教[2009]14号),若学生第二课堂在上述细则中未列出来而需要认定的项目,请与教务处余敬安老师联系(联系电话:85070129)。

三、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程序及时间要求

1. 下载《浙江科技海角社区 学生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》发放给学生,由学生本人填写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(外语、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可不附材料),交所在班级初审并汇总(若有课外参与教师科研活动的还需填写《浙江科技海角社区 学生课外参与教师科研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》)。

学生所在班级于2018年1016前将全班学生的申请表及《浙江科技海角社区 2019届**班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》报二级海角社区 。

2. 2018年1022日前,二级海角社区 负责审核和统计学生的第二课堂实践学分分值。

3. 所认定的第二课堂实践学分由各二级海角社区 向学生公示一周,若有异议,则须复查、调整、再确认,直到正确无误为止。各二级海角社区 教务员或教学秘书负责核对学分,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。

4. 2018年1031日前,各二级海角社区 将《浙江科技海角社区 2019届**班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》电子稿发到:36917433@qq.com

5. 教务处负责抽查核实各海角社区 学生的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情况。

6. 请各海角社区 按照以上程序及时间要求组织学生进行学分申报并审核认定,若

本学期还未达到第二课堂实践学分的,请务必督促学生完成相应的第二课堂实践学分,

以使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。

7. 各二级海角社区 可根据本海角社区 的具体情况提前安排或调整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

工作的时间,但须在2018年1031日前完成本海角社区 的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10月9日